很多長輩常常會說,把錢都花掉了,將來要怎麼買房子買車子。
說真的,我看到太多人過著不快樂的生活,根源就是因為背了房貸和車 貸,花錢是為了獲得某種滿足,而不是買個「債務」來背。也許會計 學告訴我們這是資產,但心理學上,怎麼看就像是個負債。
我也知道,房子除了提供居住的功能外,也能帶來安定感以及未來的增值。但關鍵在於,你願意為無形的「安定感」付出多少錢?
以大台北來說,一間要價1200萬的小公寓,假設貸款7成為期30 年,平均每月要攤還超過3萬5千元,還得外加一開始360萬的頭 款。但假如是用租的,每月租金只要房貸的一半,大約是1萬8左右, 就可以享受一樣的居住品質。現在問題就在於,你願不願意每個月 多花1萬8,共計30年,外加360萬的存款(共計1008萬), 來購買這份居住之外「安定感」?
這答案沒有對錯,如果你願意也有能力買下價值1008萬的安定感,那麼買下去就對了,如果你猶豫了,或許該重新想想,自己到底是需要房子,還是只是想要房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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